9岁男孩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却被判给继父
亲生父母活着
9岁男孩生母继父离婚后
孩子的监护权判给继父?
乍一看,着实让人有些不解和惊讶
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?
近日子女抚养,天津东丽法院受理
一个“奇怪”的监护权案
法官终于成功发布民事调解声明
满足了继父的心愿……
亲生父母不想抚养孩子
孩子说他想和继父住在一起
法官接案后,传唤原、被告双方出庭询问,了解案件基本情况。
原来,这个9岁男孩的人生经历非常坎坷。他出生后,亲生父母离异,被判由母亲抚养。5岁时,他与母亲再婚,与继父一起生活了几年。
如今,生母与继父离婚,再婚,生母不愿抚养孩子;联系男孩的亲生父亲不想抚养孩子。
这孩子还能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家吗?
法官与孩子的母亲和继父沟通确认双方意愿后,满足了调解程序和条件,但法官仅将双方意见记录在笔录中,并没有在法庭上出具调解书.
《民法典》规定,在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纠纷中,应当执行未成年子女最大受益原则,尊重8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。
法官裁定,虽然原、被告双方同意改变亲子关系,但孩子现在已经9岁多了,有自己的想法和想法,所以有必要问问孩子的想法。
男孩来到法庭,便看出继父对他的照顾。
法官:我的孩子,你现在和谁住在一起?
男孩:我父亲王XX(继父)。
法官:你和爸爸住多久了?
男孩:我从记事起就和爸爸在一起。
法官:我的孩子,你以后打算跟随谁?
男孩:我想和我爸爸住在一起。
继父知道孩子愿意和继父一起生活子女抚养,确实给了他浓浓的父爱。法官成功发出民事调解书,将孩子的监护权从母亲的名字改为继父的名字。
调解后,继父拉着孩子的小手说:“爸爸来了,家来了,孩子,我们回家吧。”
法官说:
在父母关系变更纠纷案件中,争夺孩子监护权是最典型的现象。但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轻微的例外。亲生父母不愿继续抚养孩子,继父上前为孩子们带来温暖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版的解释:
(一)”第五十四条规定,生父与继母离婚或生母与继父离婚,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受过父母教育的继子女的,生父还是生母还是要照顾的。养。
基于此,继父与继子同居多年,双方形成了虚构的血缘关系,孩子与亲生父母约定由继父抚养。法院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,最终发布民事调解书变更监护关系。
双方虽然没有父子血缘关系,但通过多年的共同生活,建立了真诚的父子关系。